《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增值税徵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購進貨物或應税勞務支付貨款、勞務費用的對象。納税人購進貨物或應税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税額,否則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