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失蹤的處理方式如下:(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二)向法院提起訴訟;(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十三條: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