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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的可保利益如何判定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8.79K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又稱保險利益。
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根據我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投保人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有撫養、贍養或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同意投保人為其投保的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在財產保險中,根據我國《保險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凡是可使投保人產生一定經濟利害關係的標的;
都具有可保利益,即因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遭受損失,因保險事故不發生而繼續享有利益。

投保人的可保利益如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