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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主債務可否與違約金分別起訴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W

合同的主債務不能與違約金分別起訴,要一起起訴,分別起訴構成重複起訴,當事人重複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四十七條,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後再次起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重複起訴:
(一)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
(二)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
(三)後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
當事人重複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的主債務可否與違約金分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