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抵押權能獨立存在嗎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3W

由於抵押權不具有獨立存在的特性,所以按照法律規定,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轉讓,也不得單獨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即抵押權人不可以單獨以抵押權為標的設立權利質權。如果抵押權人對第三人負有債務,而想用抵押權設立擔保的,需連同債權一併設立擔保。
因此,單獨將抵押權作為權利質權或者轉讓的行為均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07條規定: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併轉讓,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抵押權能獨立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