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長時間可以失效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55W

擔保責任有效期為六個月,隔了4年如無約定的,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
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2、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4、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長時間可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