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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老賴新規定

欄目: 個人債務 / 發佈於: / 人氣:1.79W
2019年老賴新規定
律師解析:(1)執行唯一住房;
(2)執行被執行人工資收入;
(3)執行被執行人養老金;
(4)執行配偶財產;
(5)未成年子女來歷不明鉅額財產強制執行;
(6)強制拍賣被執行人手機號;
(7)禁止出入境;
(8)禁止失信被執行人上高速;
(9)禁止失信被執行人一些駕駛行為;
(10)凍結駕駛證,限制駕駛證年檢。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修改<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增加了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刪除失信名單的規定。《修改決定》明確指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法院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