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民政局認可户籍證明領證嗎?
可以用户籍證明去民政局領結婚證。
根據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因此,如無法出具户口簿,憑其當地公安機關加蓋公章的户籍證明,可以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二、結婚證的程序
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三、協議離婚要帶户口本嗎?
協議離婚需要帶户口本。在進行協議離婚的過程中,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若沒有户口本是辦理不了的。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和離婚協議書。
如果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沒有帶户口本,這時候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申請補辦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門開具户籍證明。
離婚還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如果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麼沒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説只需要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所以説,沒有户口本還是可以離婚的。只要通過申請補辦户口本或者是開具户籍證明,亦或者是訴訟離婚,都是可以離婚的。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以上就是對一般民政局認可户籍證明領證嗎的相關解釋。婚姻登記協議離婚需要帶户口本。並且還需要攜帶身份證以及結婚證。如果沒有攜帶户口本的話,可以到現場進行補辦户口本或者到相關部門辦理户籍證明。同時,如果要進行訴訟離婚的話,則不需要帶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