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發生著作權侵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三年的時間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著作權糾紛怎麼提起訴訟?
(1)蒐集和整理相關證據材料
(2)證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權本身成立
第一,證明原告有訴訟主體資格,著作權歸屬於原告。
第二,證明爭議作品的存在。即原告應提供具體的作品,如書籍、錄音等。
第三,證明作品在我國享有著作權。
(3)證明侵權行為存在以及具體的侵權方式
對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鄰接權客體的情況,原告要證明侵權行為是由被告實施並且在被告使用後的相關證據。
一般情況下,只要原告證明了具體侵權行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時證明了侵權行為的存在。
(4)選擇管轄法院
作為原告,選擇法院的基本原則是:方便原告原則、原理被告原則、選擇較大城市的原則。
(5)起訴前的措施
作為原告應考慮申請訴前禁令、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等。
(6)立案、準備開庭
(7)要求被告承擔法律責任
原告應當提交自己因侵權所受經濟損失的證據;或被告獲得非法利潤的證據;或許可他人使用時獲得許可使用費的證據。
著作權侵權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因著作權侵權糾紛提起訴訟,需要先收集或處理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有訴訟的主體資格,然後證明有侵權行為存在以及具體的侵權方式,之後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最後由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