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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機構無法鑑定怎麼辦

欄目: 司法鑑定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6W

可以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指定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對於無法鑑定或不能鑑定的,鑑定機關會向人民法院作出説明。
經證實無法鑑定的,需要提供新的證據,提供新證據確有困難,法院應當依職權按照當事人提供的情況進行深入調查。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受理鑑定委託後,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鑑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鑑定人進行鑑定。
委託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鑑定人進行鑑定。
委託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鑑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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