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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的考驗期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71W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訴或者抗訴後,經二審維持原判的,則應從二審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法律依據】《刑法》第73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緩刑的考驗期從什麼時候開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