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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關幾年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99W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的罪名,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表現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行為人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後,要根據其具體罪名才能確定判刑年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破壞交通設施罪為例,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危害公共安全罪關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