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多次不算累犯。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處罰性質是不同的,無論給予多少次治安處罰,都不會構成犯罪,不構成犯罪自然不算是累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