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虛假訴訟罪法官誤判的責任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9W

具體責任是:
一、刑事責任:
法官在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構成徇私枉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民事責任:
因誤判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失由賠償義務機關賠償後,向該法官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虛假訴訟罪法官誤判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