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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貸款行為與貸款詐騙罪的界限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53W

(1)根本差別在於,貸款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本罪中的騙取貸款行為不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只是為了騙取貸款。
(2)貸款詐騙罪的主體只是自然人,而本罪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也可以是單位。
(3)貸款詐騙罪的犯罪對象是貸款,而本罪的犯罪對象除了貸款,還包括票據承諾、信用證、保函等金融票證。

騙取貸款行為與貸款詐騙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