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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完畢發現漏罪的哪裏管轄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4.38K

服刑完畢發現漏罪的由人民法院管轄,對於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又發現判決宣告之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而應當追訴的,應當依法另行定罪量刑。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服刑完畢發現漏罪的哪裏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