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具有扭送權。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任何公民都具有扭送的權利,如犯罪嫌疑人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發現通緝犯的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通緝在案的;(三)越獄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