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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都有什麼?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6W
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都有什麼?
律師解析: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司法工作人員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與刑訊逼供罪相同。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確的逼取證言的目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
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