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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行賄罪與個人行賄的區別是什麼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9W

一、主體不同:單位行賄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單位,應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個人行賄罪的主體是自然人。
二、歸向不同:單位行賄罪行賄行為的違法所得必須歸單位所有,如果歸個人所有,應以自然人的個人行賄罪論處。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

單位行賄罪與個人行賄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