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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型犯罪是繼續犯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18W

持有型犯罪不等同於繼續犯。具體規定是,非法持有槍支罪以外的持有型犯罪,持有期間的法律變更不具有溯及力,追訴期限應從持有之日而非結束持有狀態之日起算
《刑法》第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持有型犯罪是繼續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