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或管制不是什麼刑罰,刑法中規定的判處拘役或管制指的是法官根據具體案情,判處犯罪嫌疑人拘役刑或者是管制刑,兩者選一。《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