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的會判死刑。我國《刑法》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