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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考驗期是多久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05W

法律規定的緩刑考驗期:

緩刑考驗期是多久

一、被判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於兩個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