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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故意殺人怎麼判

欄目: 刑事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1.33W

一、對未滿14週歲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未成年故意殺人怎麼判

二、對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需承擔完全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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