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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刑法和徵管法的認定差異有哪些?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08W

逃税罪刑法和徵管法的認定差異有哪些?

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我們都會在日常中向國家繳納一系列的税款,那麼一些企業和高收入人羣會利用偽造和報假賬等行為來進行逃税,那麼逃税罪刑法和徵管法的認定差異有哪些呢,主要是在逃税的金額、違法的主體和追徵期等方面的規定不同,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認定上的差異

現行《徵管法》對偷税採取的是列舉法,即符合列舉的三種情形之一的,才可認定為偷税。而且,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從國家税務總局的有關批覆中,也可以看出,總局層面對偷税的認定,傾向於納税人存在“故意”的行為。

但在税收徵管實務中,對此卻有所區別。不一定要求主觀上採取故意,只要存在列舉的三種行為,比如將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收據入賬並作為計税依據,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偷税。

《刑法修正案(七)》對逃避繳納税款的認定,由於刪除了原先正列舉的方式,採取模糊手段,只要“採取欺騙、隱瞞手段”,就可以認定為逃避繳納税款,就有可能涉及刑罰。這個“欺騙、隱瞞手段”,概念很廣,不僅僅包含徵管法所列的三種手段,也包含其它的欺騙、隱瞞手段。

二、違法主體的差異

徵管法對於偷税的認定條件中,從“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規定可以看出,偷税主要針對的是有生產經營並設立賬簿的企業,對不設置賬簿偶爾發生應税行為的自然人,難以適用偷税認定。比如自然人雙方採取陰陽合同,降低二手房交易價格,造成的少繳税款,在認定偷税上就缺乏合適的對應條款作為依據。

刑法上因為沒有列舉具體手段,只需要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就具備了逃避繳納税款罪的前提條件。進行二手房交易的自然人,也是納税義務人,如果雙方採取陰陽合同,降低二手房交易價格,虛假申報造成的少繳税款,如果數額滿足刑法規定,就可以構成逃避繳納税款罪。在此種情況下,可能出現刑法上認定為“偷税”而徵管法上不認定為偷税的悖論。

當然,徵管法上不認定為偷税,並不意味着對這種行為沒有處罰措施。《徵管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税依據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税人不進行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三、在逃避税款金額上的差異

徵管法上認定為偷税,不需要逃避税款金額達到一定條件,只要行為符合要件,就認定為偷税,則“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除追繳税款”。

2009年修正案(七)之前的刑法有偷税金額數值範圍以及在應納税額佔比多少的量刑標準。《刑法修正案(七)》對此進行了修改,只延續了所佔應納税額的比例部分,刪去偷税數額的具體標準部分,用了數額較大、巨大等加以表述。但仍然有逃避税款的數額標準。另外,刑法上還有緩衝條款,第二百零一條第四款規定:“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四、針對扣繳義務人的差異

何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是税法上應用很廣泛的概念,多部税收法律法規對其有明確規定。比如:《徵管法》第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税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企業所得税法》對非居民企業的企業所得税實行源泉扣繳,第三十七條規定:“……,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税,以所得人為納税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可以看出,扣繳義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扣繳義務人無權拒絕。

對於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税款的行為,如何處理,刑法和徵管法存在差別。《徵管法》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務機關向納税人追繳税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刑法上對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税款的行為沒有認定和刑罰。

五、追徵期的差異

在徵管法上,對於偷税行為造成的少繳税款,税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徵。對於處罰,根據徵管法第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如果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在刑事處罰上,根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逃避繳納税款罪,依據罪刑長短的不同,適用不同的追訴期。比如: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的,追訴時效為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20年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總結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逃税罪刑法和徵管法的認定差異有哪些,無論是什麼法律,我們國家都對逃税罪有着明確的規定,只要是觸犯了都要受到一定的處罰,在這裏也是勸告各位納税人,繳納税款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不能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