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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故意傷害怎麼解釋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5.66K

非故意傷害應為過失傷害,是重傷以上追究刑事責任,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非故意傷害怎麼解釋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輕傷是必須由公安機關依據傷情鑑定而得出的,並非依據常人主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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