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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五年實際坐牢多久?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9W

判刑五年實際坐牢多久?

判刑五年實際坐牢多久?

判刑五年實際坐牢多久,若無法定減刑和假釋的情形,應當坐滿五年的牢才能出獄;若有減刑的且又可以假釋的,依據《刑法》的規定,判處有期徒刑減刑後實際執行刑期不得少於原判刑期的一半以及適用假釋的罪犯應當為已經實際執行了有期徒刑一半刑期以上的罪犯的規定,理論上判刑五年的罪犯滿足所有的條件下實際坐牢為兩年半,至於能否實現,需要看個人的努力。

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悔罪態度好,認真遵守監規、接受勞動、教育改造,或是有立功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一年以上刑期後方可減刑,確有悔罪表現或者是有立功表現的(二選一),一次減刑期限不超過九個月;既有悔罪表現,又有立功的,一次最多可以減刑一年;有重大立功的,一次最多能減刑一年半;既有悔罪表現又有重大立功的,一次最多可以減刑兩年。對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每次減刑的間隔時間不能少於一年,減刑的起始時間是判決執行之日起。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罪犯減刑的,不受減刑間隔與起始時間的規定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一條明確規定對認真悔改、遵紀守法的罪犯在執行一半的刑期之後且不會再犯罪的可以假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罪犯減刑後又假釋的,一次減刑在一年以上決定假釋的,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一年半,減刑後剩餘刑期不滿兩年的,又決定假釋的,間隔時間可以適當縮短。

綜上所述,判刑五年的罪犯,實際的坐牢時間具體為多少是可以經過自身的努力縮短的,爭取立功,認真改造,好好悔過,重新做人。古人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對於洗心革面,想重新做人的,國家和人民願意給你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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