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54W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關於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訴訟是否支持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下簡稱兩金)一直爭議不斷,應支持賠償兩金。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條【民事責任優先承擔】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於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該法已經明確侵權即便上升到刑事責任,同樣應承擔侵權責任適用本法。

刑事訴訟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二、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本對殘疾賠償金計算標準和期限的規定。在理論上採用“勞動能力喪失説”,根據因傷致殘的受害人全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的收入損失。同時規定應考慮職業因素對受害人未來收入的影響,予以斟酌平衡。賠償期限按照二十年的固定期限,實行定型化賠償。

目前如果存在傷殘這樣的一種情況是可以去要求對方支付傷殘賠償金的,傷殘賠償金應當是按照20年的時間來進行計算,當然了,如果年滿60週歲,每增加一歲,就需要減少一年的時間。那同時需要進行注意的就是,這跟上一年度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也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