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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河南怎麼處理的?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04W
挪用資金罪河南怎麼處理的?

一、挪用資金罪河南怎麼處理的?

挪用資金罪河南標準的判刑是如果是挪用本單位的錢財而超過三個月未還的就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者就是對於數額比較大的話就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資金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

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1.5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挪用資金罪是公訴案件嗎?

挪用資金罪是公訴案件,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由於挪用資金罪並不屬於上述三類案件之一,因此可以斷定挪用資金罪是不屬於自訴案件的。

存在挪用資金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應該按照挪用資金罪進行處理,挪用資金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可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資金30萬未歸還的,基準刑期是三年,挪用的資金越多,判的刑期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