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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詐騙罪才是合法的?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7.64K
怎麼判詐騙罪才是合法的?

實施詐騙行為騙取公私財物,數額達到當地數額較大標準的,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有下列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

(1)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2、有下列之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有下列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處10%: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9)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1)退贓或退賠的;

(2)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在實施詐騙行為的行為人取得財物之後,如果是行為人詐騙所得數額達到了法定的詐騙罪立案標準時,該犯罪行為人就會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後人民法院會結合行為人的詐騙犯罪所得數額、被害人的實際損失等因素來對該行為人綜合判刑。

Tags:合法 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