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批准逮捕後會無罪釋放嗎?

欄目: 無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63W

批准逮捕後會無罪釋放嗎?

一、批准逮捕後會無罪釋放嗎?

檢察院不起訴或者法院判決無罪都會無罪釋放。

被檢察院逮捕後如符合以下條件會無罪釋放: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免除刑事處罰,被告人在押的,應當在宣判後立即釋放。

二、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予以釋放:

(一)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可能的批捕只能説明檢察院認為證據足夠了且準備提起公訴。但仍有可能在法院審判時被判無罪釋放。另外,開庭前如有新的證據證明嫌疑人無罪的話,檢察院也會撤案並放人。一審判無罪的,法院應該在宣判後立即將被告人釋放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免除刑事處罰,被告人在押的,應當在宣判後立即釋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法院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予以釋放:

(一)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根據你説的情況,不一定逮捕,也可能會改變為監視居住。

四、人民檢察院對於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五、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偵查實驗。

偵查實驗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實驗的人簽名或者蓋章。

偵查實驗,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險、侮辱人格或者有傷風化的行為。捕只能説明檢察院認為證據足夠了且準備提起公訴。但仍有可能在法院審判時被判無罪釋放。

另外,開庭前如有新的證據證明嫌疑人無罪的話,檢察院也會撤案並放人。

綜上所述,如果法院判決尚未發生效力,或者法院開庭前,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無罪,應當宣佈無罪釋放,如果當事人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應當改為監視居住,或者當事人羈押時間到期,應當改為監視居住。對於案件受理期限內,不能結案的,有可能對當事人實行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