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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受到怎樣的處罰 | 刀傷司法鑑定多少錢

欄目: 司法鑑定 / 發佈於: / 人氣:3.8K

刀傷司法鑑定多少錢,應受到怎樣的處罰

我國是個法治社會,以法治國,以法立國。不允許有鬥毆等情況發生,如果私下發生了鬥毆甚至是械鬥導致受傷這種嚴重的行為,公安機關需要介入調解,首先要根據傷情情況進行司法鑑定,再對其進行處罰。那麼刀傷司法鑑定多少錢呢?

下文就是對刀傷司法鑑定多少錢和應受到怎樣的處罰。

一、刀傷司法鑑定多少錢

1、傷殘鑑定費的標準。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就是傷殘鑑定機構收取的費用,鑑定機構是合法的專業鑑定機構。對於鑑定費,賠償時需要保存鑑定費的票據,同時還應當與鑑定結論進行對照。

2、對於傷殘鑑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請合法的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如果是單方面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鑑定結論是屬於證據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認可鑑定結論,是可以申請法院重新鑑定的,如果重新鑑定與原鑑定不服或不存在傷殘情況,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賠償鑑定費用的。

3、受害人申請傷殘鑑定,如經鑑定不夠傷殘級別,受害人能否要求賠償傷殘鑑定費用。從理論上説,作為一般普通人,在沒有專業鑑定知識情況下,除從一般普通人能夠認知的不可能構成傷殘的情形下,比如劃傷、碰傷等輕微傷害。當事人申請傷殘鑑定不構成傷殘是支出的費用是可以要求賠償並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鑑定不構成,反覆進行鑑定,超出一次的鑑定費用是不應該承擔的。

二、應受到怎樣的處罰

1、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行為人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如果發生了鬥毆導致受傷這種情況以後,一定要找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鑑定,以確定受傷害等級是怎樣的,方便公安機關根據傷情等級來確定其處罰結果。平時一定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