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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欄目: 取保候審 / 發佈於: / 人氣:2.6W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情形:
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誰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 第八十五條

 被羈押或者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申請取保候審,經審查具有本規則第八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檢察長決定,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