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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欄目: 金融詐騙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97W

(一)侵犯的法益不同
詐騙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財產權,主觀上要求對他人的財物有非法佔有的故意;而招搖撞騙罪並不要求騙取產物,主要是假冒特定身份進行炫耀、欺騙,但不以騙取一種利益為要件,侵犯的主要是國民對國家機關的公共信賴;
(二)行為方法不同
招搖撞騙罪必須要求行為人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而詐騙罪沒有這樣的必要性要件要求,可以冒充也可以不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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