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刑法規定販毒0.7克判多少年?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販賣毒品的無論多少都應該追究刑事責任,販賣毒品七克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不滿二百克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有關規定是怎樣的?
(一)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二)關於辦理毒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幾個問題的答覆文號:法函(1995)140號
發佈單位:最高人民法院實施時間:1995年11月9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粵高法刑二〔1995〕5號“關於辦理毒品犯罪案件幾個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1、對被告人一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或者非法持有兩種以上毒品並已構成犯罪的,不應實行數罪併罰,可綜合考慮毒品的種類、數量及危害,依法處理。
2、對被告人購買了一定數量的毒品,但只查明其販賣了其中一部分,其餘部分已由被告人吸食的,應當按已查明的銷售數額確定其販毒的數量。
我們國家現在對相關的毒品類型的犯罪,他的處罰的力度是非常的嚴格的,只要存在着販賣毒品的行為都必須要進行一定的處罰,而不管他所販賣的毒品的數量到底是多少。這是刑法當中條文明確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