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根據故意傷害罪打架導致對方輕傷怎麼判?

欄目: 暴力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0K

一、根據故意傷害罪打架導致對方輕傷怎麼判?

根據故意傷害罪打架導致對方輕傷怎麼判?

根據故意傷害罪打架導致對方輕傷將會構成故意傷害罪,一般情況下是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因為刑法當中所規定的,如果導致他人的身體受到輕傷以上的話,就會被立案追究刑事責任,當然一定情況之下,也是有可能會進行調解的。打架致他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此,在打架過程中實施一般毆打行為,致他人受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打架鬥毆會怎麼判刑

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衞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 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3、 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本罪。

4 、對於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5、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打架鬥毆的這種現象,如果對方所造成的一些損害比較重的話,那麼就會構成故意傷害罪,但不管怎麼樣來説,它都需要根據具體的傷殘的結果來進行一個具體的判斷,通常情況下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