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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7-04
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福利,勞動者傷殘情況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受工傷勞動者依法應享有哪些工傷賠償內容等勞動工傷問題都在勞動工傷法規中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精選律師·講解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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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21
單位是否應兑現承諾:退休工資換待崗工資及加金馬老師:您好!最近我到廠退管會,要求單位落實在2011年4月28日所作出的承諾:如果我願意把從浦東社保領取10年(1994年8月至2004年2月)退休工資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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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5
勞動合同如何解除一、勞動者申請辭職1、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領導簽字批准。2、按照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3、工作交接後,單位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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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8-08
從法律角度來説公司調整員工崗位需要和員工協商一致的,如果公司強制的話肯定是違法了法律規定。建議和公司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無法達成一致,協商按勞動合同法解除給予經濟補償也可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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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2-13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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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21
勞動法有規定待崗嗎?一般不超過多長時間?1、勞動法沒有規定待崗的具體時間,也沒有規定不能超過多久,只是規定待崗期間的工資的2、《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五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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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7-04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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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12
一、雲南公司用待崗規避解聘補償待崗期辭退也是有經濟補償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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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01
怎麼投訴醫院工作人員一般醫院的大堂都有投訴電話,或者投訴信箱再有就是院長信箱之類的。一般的醫院的醫務科,醫務處一類的機構是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機構。態度找當地衞生部門,或者衞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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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5
月平均工資怎麼算平均工資等於(前12個月工資+獎金+補貼+津貼+加班加點工資)除12。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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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1-19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待崗多久單位會解除合同。但確定的是待崗後,用人單位不能以待崗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後,雙方終止權利和義務,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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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6
什麼是待崗法律對待崗制度沒有統一的規定,有的省市地方法規規章作了規定。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僅有《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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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21
疫情對我國經濟產生的影響是比較巨大的,受疫情的影響,很多企業停產停工,給企業經營造成很大的困難,那麼因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不可以員工待崗?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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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7-15
現在的各大企業以及公司因為經濟方面的競爭也是越來越大了,有些不好的公司已經為了減輕經濟的壓力讓一些公司的員工在家待崗的,但是作為我們勞動羣體這樣確實損失很大的,其實根據《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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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13
待崗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待崗之後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實際工作期間的工資來計算。《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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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1-02
員工有權利拒絕待崗,是否拒絕待崗由員工自己決定。待崗是指職工在與單位保持勞動關係的前提下,離開原崗位,並且暫時不安排新工作崗位的情形。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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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2-19
如何計算待崗再解除勞動合同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待崗之後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實際工作期間的工資來計算。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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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8-10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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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4
勞動法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法醫療期限解除勞動法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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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1
待崗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待崗之後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實際工作期間的工資來計算。《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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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5
待崗多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待崗多久申請仲裁。但確定的是待崗後,用人單位不能以待崗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後,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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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21
有條件的發放基本生活費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準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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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6
勞動法中關於勞動關係的認定主要依據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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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7-28
待崗後,用人單位不能以待崗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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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2-18
具體標準是: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