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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仲裁裁決不簽收傳票怎麼辦?

欄目: 仲裁 / 發佈於: / 人氣:1.11W

一、下達仲裁裁決不簽收傳票怎麼辦?

下達仲裁裁決不簽收傳票怎麼辦?

下達仲裁裁決不簽收傳票有兩種處理方式,如果對方有來開庭,有確認送達地址,仲裁委可以按這個地址寄送,可以視為送達。如果開庭也沒有,仲裁委可以公告送達,可以在仲裁機構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法律對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要求的方式進行公告。公告送達起訴狀或上訴狀副本的,應當在公告中説明起訴或上訴的要點,受送達人答辯期限及逾期答辯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傳票的,應當説明出庭地點、時間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判決書、裁決書的,應當説明裁判主要內容;裁判是第一審法院作出的,還應當説明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審人民法院。

二、仲裁裁決有哪幾種類型?

1、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

根據所處理的糾紛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前者是該國當事人之間為解決沒有涉外因素的國內民商事糾紛的仲裁;後者是處理涉及外國或外法域的民商事務爭議的仲裁。

2、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

根據是否存在常設的專門仲裁機構,仲裁可以分為臨時仲裁和機構仲裁。臨時仲裁是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臨時組成的仲裁庭而非常設性仲裁機構時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意見書的仲裁。機構仲裁是當事人根據其仲裁協議,將它們之間的糾紛提交給某一常設性仲裁機構所進行的仲裁。

3、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根據仲裁裁決的依據不同,仲裁可分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是指仲裁庭依據一定的法律規定對糾紛進行裁決。友好仲裁則是指依當事人的授權,依據它所認為的公平的標準作出對當事有約束力的裁決。

下達仲裁裁決,不簽收傳票可以按照留置送達的規定,做缺席仲裁。按照不同的劃分條件,仲裁裁決分為六種類型,依據所處理的糾紛是否涉外,而分為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依據是否存在常設專門仲裁機構,可以分為臨時仲裁和機構仲裁;根據仲裁裁決的依據不同,分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