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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理解管制刀具的定義

欄目: 訴訟管轄 / 發佈於: / 人氣:2.88W
怎樣理解管制刀具的定義
管制刀具,根據《管制刀具認定標準》是指匕首、三稜刀、彈簧刀(跳刀)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稜尖刀。針對於管制刀具定義的理解:
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
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稜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稜尖刀: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法律依據:
公安部《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稜尖刀。
Tags:管制 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