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仲裁被申請人不到庭如何辦

欄目: 訴訟管轄 / 發佈於: / 人氣:1.66W

如果被申請人在收到書面開庭通知後,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是可以缺席裁決的。

仲裁被申請人不到庭如何辦

如果被申請人在開庭後未到庭,而且沒有正當理由的,即視為被申請人主動放棄了仲裁庭調查、質證、辯論、發表最後意見等一系列的權利。

仲裁庭可以對申請人進行調查、審查核實證據、聽取意見,並審查被申請人提交過的書面材料後直接作出仲裁裁決,即缺席裁決。按時參加仲裁開庭活動既是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當事人應當根據通知的開庭日期、地點參加開庭活動。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三十九條

 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繼續開庭審理,並缺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