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怎麼變成了非法集資?
如果民間借貸有集資詐騙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的,就會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3、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二、民間借貸是否合法
1、合法的民間借貸必須是雙方當事人之間自願的借貸。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屬於可撤銷合同,經行使撤銷權後應當認定為無效。借貸關係無效的原因是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係無效的原因是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了返還本金外,還應當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2、合法的民間借貸出借的資金必須屬於出借人所有或者擁有支配權的自有資金。
不屬於出借人所有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所形成的借貸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3、合法的民間借貸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貸。
4、合法的民間借貸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上限(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無效。
5、合法的民間借貸的目的必須合法,不得為他人從事非法活動提供借貸。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如違法提供賭資、提供走私資金、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資金等,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收繳財產、罰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合法的民間借貸不包括企業之間借貸
企業之間借貸不屬於民間借貸範疇。企業之間的借貸因違反金融法規而屬於無效。
民間借貸一般是指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關係,民間借貸的自然人借款合同屬於實踐合同,也就是説,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簽訂借款合同之後,只有債權人將借款交付給債務人的時候,該借款合同才成立,並且民間借貸如果觸犯《刑法》的話會演變為集資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