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祖屋繼承糾紛怎麼處理?
繼承糾紛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處理方式】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拆遷祖屋繼承糾紛適用專屬管轄嗎?
拆遷祖屋繼承糾紛適用專屬管轄,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包括: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法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四、拆遷祖屋繼承糾紛的和解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五、拆遷祖屋繼承糾紛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
拆遷祖屋繼承糾紛受訴訟時效限制,訴訟時效是3年,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案件包括: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因為繼承糾紛肯定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處理,遺產繼承主要分成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方式,如果被繼承人去世之前就已經定立好了遺囑,其他繼承人無法證明遺囑無效的,就必須執行遺囑。沒有遺囑的,法定繼承人之間的繼承權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