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要提交什麼資料

欄目: 判決執行 / 發佈於: / 人氣:2.69W

一、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要提交什麼資料

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要提交什麼資料

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需要提交的資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需使用黑色簽字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主體資格材料各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為涉港、涉澳、涉台、外國自然人、外國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代表該法人、其他組織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參照民事案件授權委託書的規定。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複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證原件、複印件各一份,證據材料複印件兩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複印件一份。

5、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申請人申請恢復強制執行時應先到執行局領取恢復強制執行申請表一份,有中止裁定書的,應經原承辦法官及所在庭負責人簽署同意恢復強制執行的意見;因特殊情況無中止裁定書的,應經執行局分管副院長簽署同意恢復強制執行的意見,立案庭方可受理申請人的申請。

申請恢復執行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需使用黑色簽字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

3、中止執行裁定書或和解協議複印件一份;

4、原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一份。

(三)申請人準備好上述材料後,即可到相應立案窗口索取下述表格填寫:

1、當事人提交材料清單。填寫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委託代理基本情況等資料;

2、執行案件立案審批表。填寫據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名稱及申請執行標的等事項;

3、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填寫能收到法院訴訟文書的申請人及被申請人地址。送達地址應當寫明受送達人住所地的郵政編碼、收件人、聯繫電話和詳細地址;受送達人是有固定職業的自然人的,其從業的場所可以視為送達地址。

上述表格的填寫均需使用黑色簽字筆書寫,填寫完畢應署上提交人的名字和填寫日期。

(四)填寫完畢上述材料後,申請人即可按立案大廳取號機上的分類指引按類取號,等待電子呼叫到相應號碼,即可到相應窗口遞交申請執行的材料。申請執行的材料不齊備的,立案窗口不予受理並告知其原因。

二、民事案件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

1、沒有要求必須請律師來申請,可以自己申請。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執行公民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過期後不予受理。

2、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的資料:

(1)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但原件也要帶上,法院會審核。

(2)如果能在申請執行時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的準確線索,會使執行更快。

3、如果被執行人有足夠的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也在這一階段不忙:可能一個月內就能執行完畢;但如果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十年八年也執行不完,所以:能不能儘快執行完畢的關鍵,就是對方是否有財產、能否儘快查到對方財產的線索。

4、一些關於執行期限的規定是:

(1)申請執行後:法院應在7日內審查申請是否符合條件並給予答覆,受理後應在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在執行通知中會給被執行人指定一個時間段來履行判決,如果超過了執行通知指定的時間對方還不執行判決:就會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依據是:(1)《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24條:“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執行案件後,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人民法院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2)如果法院受理申請後6個月內不採取執行措施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依據是:《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綜上所述,我國為了保障人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而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的話一定要注意準備好上述説到的資料,至於要辦理多久是要看所找到的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