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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果打架骨折怎麼辦

欄目: 人身侵權 / 發佈於: / 人氣:1.59W

一、一般如果打架骨折怎麼辦

一般如果打架骨折怎麼辦

打架骨折後報案,公安局應當委託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論進行處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一般打架致人骨折怎麼判

1、打人致骨折,要看對方的嚴重程度,一般普通的骨折沒有達到最低限度的故意傷害罪的最低起行,最低起刑事可以鑑定傷殘。若構成輕傷的話,是可以追加刑事責任。

2、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輕傷結果的,不宜以犯罪論處。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着手實行重傷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故意傷害致死的,屬於結果加重犯,行為人主觀上對傷害持故意,對致人死亡有過失。

4、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即按《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因此,在區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為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輕傷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礙的輕微損傷。此種損傷在受傷時或在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勞動能力降低不超過三分之一。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綜上所述,如果雙方打架的話受害人骨折了第一時間應該報警和打救護車到醫院去治療,報案之後公安局會讓法醫來鑑定並且根據鑑定的結果做判決,如果自己把他人打成了骨折,這個無法判定自己是否會構成犯罪,因為骨折的程度不一樣所鑑定的傷殘等級也會不同。只有達到了輕傷及其以上的自己,才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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