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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譽權常見行為有哪些

欄目: 名譽毀謗 / 發佈於: / 人氣:2.01W
侵害名譽權常見行為有哪些
律師解析:侵害名譽權常見行為主要是侮辱和誹謗。
侮辱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誹謗指以非暴力的方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
侮辱和誹謗都必須造成被侵權人社會評價降低才構成侵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