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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足球、籃球、排球等運動時傷到了他人需要賠償嗎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61W

足球、籃球等有一定危險性的運動,因參加者對其風險均有一定的預見能力,因此,運動中一般過失造成的損害不能要求其他參加者賠償。但要求其他參加者不能有重大過失或故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
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參加足球、籃球、排球等運動時傷到了他人需要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