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消防組織應履行火災預防、撲救和應急救援的職能。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技術人才培養,增強火災預防、撲救和應急救援的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