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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賠償標準?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4W
輕傷二級賠償標準?
律師解析:輕傷二級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户或個體工商户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x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一般應以法醫的鑑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5交通費。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
6.誥成殘疾的殘疾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種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