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什麼叫做過錯責任原則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04W
什麼叫做過錯責任原則
律師解析:過錯責任原則一般是指,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
根據過錯責任原則可以知道,行為人只有在存在過錯的情況之下,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就不用承擔民事責任。
以行為人的過錯作為責任的構成要件,行為人具有故意或過失等情況時,才可能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