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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訴訟撤銷之訴的時效是多久?

欄目: 税務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2.91W

一、税收訴訟撤銷之訴的時效是多久?

税收訴訟撤銷之訴的時效是多久?

税收訴訟撤銷之訴的時效是一年的時間。

撤銷權的時效歷有除斥期間和訴訟時效兩説。除斥期間是法律為形成權設定的行使期間。所謂形成權,是指因單方民事行為即能引起民事關係發生、變更、終止的權利。除斥期間屆滿,形成權消滅。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都可以督促當事人行使權利,然二者卻有質的不同,主要為:

第一,訴訟時效適用於請求權,請求權是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除斥期間適用於形成權。

第二,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無需事事由法律特別規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範圍的請求權,均可援用訴訟時效。除斥期間需由法律明確規定,法律未做特別規定的,當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間。

第三,訴訟時效有中止、中斷、延長的制度,除斥期間則無,是固定不變的,故除斥期間又有不變期間之稱。

二、税收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1)宣佈開庭。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合議庭組成人員、訴訟參加人名單,告之當事人權利;

(2)法庭調查。包括詢問當事人、證人、鑑定人;出示證據並判定其真實性、合法性、證明力;宣讀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當事人各方向法庭提供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

(3)法庭辯論。由當事人各方陳述自己的理由和根據,批駁對方觀點和論據。首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發言,然後由作為被告的税務機關及其代理人發言,最後由雙方展開辯論。

(4)合議庭評議。由三名以上的審判員或陪審員組成合議庭作為獨立審判機構,通過民主討論來認定事賣,確定適用法律,決定合議庭對案件的處理意見。

(5)宣告判決。對一審判決或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以及時解決行政糾紛,提高辦案效率,充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法律監督。二審的具體程序與一審程序基本相同。

税收訴訟的流程首先是人民法院宣佈開庭(審理的方式;法庭上的規定);其次就是人民法院進行調查,詢問雙方當事人;然後就是原告和被告進行法律上的辯護(雙方當事人呈現自己的證據和事實材料等);最後就是人民法院進行審判。